機器設備設計基本安全要求
為了提高機器設備的安全性能,保證操作者的安全設計時在不影響其技術性能的條件下,要設計有效的安全裝置及附件,具體要求如下:
1.機器設備上外露的皮帶輪、飛輪、齒輪、軸等須有防護罩。其他運動部件或危險部位的周圍,應設置防護柵欄。
2. 機器設備在高速轉動中容易飛出或甩出的部件,應設計防止松脫裝置或急停聯(lián)鎖裝置。機器運動部分不應有凹凸不平或帶棱角的表面。
3. 機器設備應設置可靠的制動裝置,保證接近危險時有效地制動。
4. 機械設備中發(fā)生高溫、極低溫、強輻射線等的部位應有屏護措施。
5. 有電器的機器設備都應有良好的接地線,以防止觸電。同時注意靜電危險。
6. 塔式或高重心的機器設備應降低重心位置及采取穩(wěn)定措施,防止由于振動、風壓等而傾倒。
7. 機器設備的氣、液壓傳動機構應設有控制超壓、防止泄漏等裝置。
8. 機器設備的操作位置高出地面2m以上時,應配置操作臺、欄桿、扶手、圍板等。
9. 易使眼睛發(fā)生錯覺和引起疲勞的機器運動部位,應在相應的背景上涂對比鮮明的橫條標志,使操作者易于識別。
10. 機器設備的操縱機構如手柄、手輪、拉桿等,應設在操縱方便省力的部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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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《機器設備設計基本安全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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