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重機(jī)械工作守則
一、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;
 二、超載不吊;
 三、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吊;
 四、吊物上有人不吊;
 五、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,失效不吊;
 六、工具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物或設(shè)備有鉤掛不吊;
 七、光線陰暗視線不佳不吊;
 八、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不吊;
 九、斜拉斜拽不吊;
 十、危險物品(如氧氣瓶、乙炔瓶)不吊。
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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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稱:《超重機(jī)械工作守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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