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爐退火加熱的注意事項
退火爐退火加熱有許多的注意事項,退火爐為避免調(diào)質(zhì)時的淬火變形,需在切削加工或最終熱處理之前進行500– 650℃的去應力退火。加熱時間不宜過長,以透燒為準,之后的冷卻不宜過快,以免產(chǎn)生新的應力。具體加熱溫度要根據(jù)鋼種、工件尺寸、形狀及設備條件來決定。合金鋼及尺寸較大的工件應選用較高的溫度。對切削加工量大、形狀復雜而要求嚴格的刀具、模具等,在粗加工與半精加工之間,淬火之前常進行600-700℃, 2–4h的去應力退火。
退火爐在使用中每次修磨之后進行去應力退火,可提高刀具的使用壽命。需要滲氮的精密耐磨零件,應在調(diào)質(zhì)處理及最終磨加工后,進行一次低于調(diào)質(zhì)溫度的去應力退火,以防止零件在滲氮時的變形。熱處理后性能不足(如淬硬不足)的重要工件或工具,在重新淬火之前也需進行去應力退火,以減小淬火變形。不完全退火的工藝曲線,即加熱溫度在c1與Ac3(或Acm )之間,加熱到溫后短時保溫,之后緩慢或控速冷卻,以得到鐵素體和珠光體組織。加熱時珠光體轉(zhuǎn)變?yōu)閵W氏體,而過剩相(鐵素體或碳化物)大部分保持不變。不完全退火的目的與完全退火相似,都是通過相變重結(jié)晶來細化晶粒,改善組織,去除應力,改善切削性能;不完全退火由于重結(jié)品不完全而細化晶粒的程度較差,但卻能節(jié)約工藝時間,降低費用,提高生產(chǎn)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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